湖大财字〔2016〕9号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通知》(教财司函〔2016〕136号)的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学校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开展了财经政策制定修订,财经纪律大检查,在严肃财经纪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完善,财务监管措施更加有力,财务管理和公务支出行为日益规范。但是,在财务日常检查和纪检监察部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发现个别单位财经纪律意识薄弱,违规设立“小金库”等现象依然存在。“小金库”是诱发和滋生腐败的温床,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于从源头上遏止“小金库”的蔓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清除各种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减少收入资金的流失,维护正常的财政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
(一)成立湖南大学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深入开展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蒋昌忠 段献忠
副组长:栾永玉 杨胜刚
成 员:陈厚丰 汪卫斌 钟小红 彭 兰 吴清风
李劲松 左权文 夏树人 戴习军 汤永茂
夏云超 桂建伟 徐 启 肖晓敏
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处。
(二)按照分口把关,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治理工作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工作的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专项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学院、校机关部处、直附属单位、校属企业及校属控股企业。专项治理为2013年至现在。
(二)专项治理内容。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收入设立“小金库”;
2.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相互之间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 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四、专项治理的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3月10日-4月10日)
各单位要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有无“小金库”现象,形成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单独列明人员处理情况),并按要求填写《 “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附件1)。
(二)重点抽查(4月10日 -15日)
自查自纠结束后,学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力量对有具体举报线索、教职工反映强烈、监管工作不力的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抽查。
(三)处理追责(4月15日 -20日)
根据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结果,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彻底的单位,严肃处理。
(四)整改完善(4月20日 -25日)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置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要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控制,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学校设立举报电话、QQ、信箱及邮箱
举报电话:88823064(计划财务处)
88822770(纪委监察处)
举报QQ:3117707588
举报信箱:设在计划财务处
举报邮箱:jhcwc@hnu.edu.cn(计划财务处)
jjc229@hnu.edu.cn(纪委监察处)
(二)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制定自查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于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逃避,立行整改。通过专项治理工作提高财经法律意识,强化财经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小金库”行为。
(三)各单位将自查报告和“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需主要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4月10日前交计划财务处会计稽核科(218室)。
附件:1.“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深入开展“小金库”
专项治理工作通知
湖 南 大 学
2016年3月11日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校属企业及校属控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