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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湖南大学关于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5-22    |    点击数量: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工委、湖南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开展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现将专项整治内容和举报投诉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内容
1.违规征订中小学教辅材料问题。重点整治违背“一科一辅”原则发生的“一科多辅”问题;“一科过辅”,即教辅材料定价过高、一辅多本、体量太大等问题;“辅外之辅”问题,包括向小学一、二年级学生推荐并代购教辅材料,在省、市州推荐目录以外选用教辅材料,扩大征订教辅材料的学科范围,征订市场类教辅等问题;“被自愿”征订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问题;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等问题。教辅材料征订登记造册要到班级到学生。
2.中小学食堂违规经营管理问题。重点整治学校违规托管学生食堂,以虚开购货、伪造入库、提货等手段套取学生伙食费,将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列入学生食堂成本,直接或变相将学生伙食费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学校招待费支出或以其它方式转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教职工用餐侵占学生伙食费,克扣、截留、套取、挪用学生伙食费等违纪违规行为。
3.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统一组织成建制收费补课,以家长委员会名义或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为社会培训机构或个人有偿补课提供场所、提供生源等违规行为。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动员、诱导、强制学生参加校外举办的补习班,为校外办班补课提供生源及“课堂内容课外补”等行为。
4.大中小学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重点整治中小学违规向学生收取择校费、试卷费、降温保暖费、饮水费、教育基金等费用,违规超标准向学生收取伙食费、住宿费、校服费,强制学生购买各类商业保险、征订各类期刊等问题。违规收取本科生、研究生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违规收取研究生论文盲审费和答辩费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侵占学生教材差价款等行为。
5.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各级各类奖助学金等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惠民补贴资金拨付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问题。严查虚报、冒领、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教育惠民补贴等违纪违规行为。
6.师德师风和“四风”问题。师德败坏、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举办谢师宴和庆功宴、违规举办升学宴、变相公款旅游、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群众事务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及滥用职权、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举报投诉方式
1.湖南大学纪委网络举报系统
http://lzw.hnu.edu.cn/jubao.html
2.湖南大学纪委微信(hndxjwjcc)举报投诉一键通
3.举报电话:0731-88822907、88821680
4.举报邮箱:
jjjc229@hnu.edu.cn
5.信函举报:通信地址为长沙市岳麓区湖南大学南校区湖南大学纪委,邮政编码410082
特此公告。

湖南大学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