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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重申“十条禁令”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    点击数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现重申省纪委“十条禁令”:
一、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四、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五、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
八、严禁参与赌博活动;
九、严禁出入私人会所;
十、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请各级党组织、各单位和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以上十条禁令,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学校举报电子信箱:jjjc229@hnu.edu.cn;举报电话:88822907。
校纪委
2016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