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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9    |    点击数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健全党内重要法规为切入点,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先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多部重要党内法规。为进一步深化党内法规的学习,在去年已开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主题宣传教育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全校深入开展党内重要法规学习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新修订和制定的《准则》《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是依规管党治党的制度利器,是全体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行为的基本遵循,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学习贯彻落实,牢固树立党规党纪意识,使之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唤醒责任意识,释放制度力量,营造校园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的思想基础和舆论保证。

二、学习内容

十八大以来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即两准则三条例。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三、参与对象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重点是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非中共党员的领导干部也应列为教育对象。

四、活动安排

(一)广泛宣传,营造学习两《准则》三《条例》等党内重要法规的舆论氛围。学校宣传部门、有关单位和各级党组织要把这些党内重要法规作为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湖南大学门户网站、校报、微信公众号、纪检监察网等载体,开展主题宣传,及时准确传达党中央精神,解读政策法规。通过会议传达、专家辅导报告、专题专栏、知识测试、廉政党课等方式,对党内重要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度解读,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二)抓好阵地,把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纳入两级中心组理论学习、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和各级党组织生活安排、“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校、院两级中心组成员要带头深学,通过专题会议、学习讲座、专题研讨、学习交流等形式,深刻领会和牢牢把握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学校各级党校和各类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也要将党内重要法规作为重点内容安排。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组织生活安排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每个党员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研讨,保证学习内容全覆盖、无遗漏。

(三)以案释纪,综合利用典型案例和其它廉洁教育题材,加强警示教育。要充分发挥案例警示的显著作用,筛选近年来校内外具有警示作用的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明纪”的警示教育。一是精选相关案例,编印“以案释纪”案例集,分发至各二级单位。二是以文件或“风纪网”、纪委微信公众号等新平台推送的形式转发教育系统或湖南省的相关案件通报。三是在校报、相关网络平台开设“以案说纪”专栏,重点解读剖析纪律法规条文。四是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案例图片展或廉洁教育基地,加强直观教育和现场感受。

(四)以考促学,组织开展党内重要法规知识测试活动。将党内法规知识测试作为检验党员学习成效的标尺,学校纪委将集中组织开展全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党内重要法规知识测试。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可根据本单位实际,采取知识抢答赛、微党课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知识测试活动,以此带动促进全体党员干部学深学透党章准则条例,追求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明确责任担当,主动接受监督。同时各基层党组织和各二级单位要结合典型案例在不同层面开展“大反思”、“大讨论”,进一步引导和加深党员干部对党纪党规的学习和理解。

(五)对照检查,强化遵规守纪,担当作为,监督问责。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学习教育活动,对照党章准则条例,针对本单位当前党员干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实效,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解决部分党员干部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的问题,强化日常管理监督,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推进监督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基层党组织、各单位领导班子要明确责任和使命,自觉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党内重要法规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抓好抓实。各单位要根据学校要求,结合实际,细化措施,精心组织,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带头贯彻,使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创新教育方式,力求学深悟透。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形式,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教育、传统教育与自主创新教育、党纪条规教育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做到学习内容全覆盖,教育对象全覆盖。要利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引导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形,自觉遵规守纪。

(三)加强检查督促,确保任务落实。各基层党组织、纪检组织,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实施方案执行情况督查,推动专题学习教育活动正常开展,学校党委将适时组织对各单位的学习教育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重视,不落实,虚以应付的单位,将予以批评教育并责成限期改正。主题教育活动工作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检查考核。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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