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0日,中共湖南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查摆梳理出5个方面16类重点问题及其表现形式,列出了负面清单。为了帮助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更好地学习和理解实施意见,我们摘编了中央纪委、湖南省纪委公开曝光的部分典型案例予以印发。
一、在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打折扣、搞变通,行动少、落实差的问题
1.湖南省水利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甘明辉等人贯彻落实关于自然保护区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问题。2015年5月,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对自然保护区内的挖砂采石等违法开建活动进行整治。2015年6月,时任省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甘明辉代表省水利厅牵头省直相关单位转发该文件,甘明辉没有签批水利部门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也未将文件精神告知其他厅领导,导致负责采砂管理工作的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等单位未收到上述文件、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甘明辉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2.福建省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陈国华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行动少落实差、仅以文件贯彻文件问题。2017年7月以来,莆田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保护生态环境、防治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并明确由市海洋与渔业局牵头整改违规养殖影响海洋生态环境问题。陈国华既没有及时组织传达、部署有关工作,也没有及时有效督促落实。2017年11月,该局推进这项工作不力被通报批评后,陈国华仍没有按要求拿出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也未督促相关业务科室抓落实。2017年12月13日,上级有关部门进驻该市检查,次日该局才照搬照抄上级文件下发工作方案,且该方案没有细化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陈国华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二、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事难办的问题
3.北京市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邵惠安等人漠视群众利益,对解决农民工反映强烈问题不担当、不作为问题。2017年11月至12月期间,龙潭湖剧场工程农民工多次在东城区人力社保局劳动监察投诉窗口举报或了解处置情况,并多次在龙潭湖公园北门、龙潭湖公园管理处及龙潭湖剧场工程现场聚集讨薪,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缓慢,未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问题解决。区人力社保局在龙潭湖剧场工程农民工讨薪问题处理过程中,未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作为该项工作的牵头部门,未能履行好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牵头责任,组织协调不到位。对区人力社保局党组予以通报问责;对原党组书记、副局长邵惠安予以通报问责;对原党组副书记、局长赵刚,主管劳动监察大队的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巍予以书面诫勉问责,有关问题在全区予以通报。
4.常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高健等人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方面事难办问题。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高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7〕108号)精神不到位,没有按照“进一个门、跑一次路”的原则,将房屋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所需的法定材料编制成统一申请材料目录向社会公布,没有在市政务中心设置同一受理窗口,致使申请人在不同窗口重复提交多份申请资料,办理二手不动产登记需要到9个窗口排13次队,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5个工作日,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更正登记等业务需要10个工作日,首次登记需要15个工作日,严重违反国土资发〔2017〕108号文件规定的一般交易业务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较为复杂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要求。高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5.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枋湖社区“两委”委员、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德磊工作作风简单粗暴问题。2017年3月,湖里区虎头山公园改造中损毁了枋湖社区居民曾某兄妹四人承包的果园,改造单位同意赔偿经济损失,但曾某兄妹四人因赔偿款分配问题产生纠纷。2017年8月,曾某向枋湖社区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刘德磊口头受理后,只进行了初步了解,没有耐心地开展调解工作。其间,曾某多次找刘德磊催问调解情况,刘德磊态度冷漠、推诿躲避,并多次拒绝接听电话。2018年1月18日、22日,曾某分别向禾山街道、枋湖社区投诉刘德磊不作为、工作态度恶劣,同年1月23日,刘德磊因被投诉,通过电话训斥了曾某。2018年4月,刘德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厦门市思明区筼筜街道屿后西社区联络员郭珣办事拖拉等问题。2017年8月,屿后西社区户籍居民刘某向屿后西社区提交厦门市重度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申请材料,并于9月补交有关证明材料。但郭珣在接收材料后未及时处理,直到2018年4月,才将刘某的材料上报街道审核,导致刘某7个月的护理补贴延迟发放,严重影响申请人权益。在此期间,刘某亲属多次向社区反映,都没有得到及时处理。2018年6月,郭珣受到效能告诫处理,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也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7.湖北省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负责人谌宏等人漠视群众利益和疾苦等问题。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6年7月成立以来,当地群众反映“办证难、办证慢”问题一直较为突出,中央和省有关部门明确要求进行核查处理,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现场办公会研究整改措施,市纪委派驻市房产局纪检组约谈了谌宏等人。但黄石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重视不够,行动迟缓,一直未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谌宏等人漠视群众呼声,对这一长期诉求和意见消极应付,一味强调客观条件限制,拒不落实上级部门多次整改要求,反而擅自作出每天限号50个的受理业务决定,导致“办证难、办证慢”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甚至出现“哪怕闲着,没有号,也不受理登记”的情况。市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缺乏主动担当,行动上消极懈怠,对不动产登记中心存在的问题听之任之,官僚主义作风严重。市房产局有关领导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态度消极、执行不力。谌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并降级;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三、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谎报情况的问题
8.北京市平谷区峪口镇原副镇长王立生、王躅山等人不作为、不负责,失察失职,造成国家水库移民专项扶持资金损失问题。2013年、2015年,峪口镇南杨家桥村村委会两次使用该村已经完工的农村发展项目冒充国家水库移民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向峪口镇政府和区移民办报送虚假材料,套取国家水库移民专项扶持资金,共计人民币19万元。王立生、王躅山时任主管水务工作的副镇长,对南杨家桥村的申报材料未进行认真审核,施工过程中未到现场检查,对项目验收把关不严,造成专项扶持资金损失,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峪口镇水务站站长王立艳在申报、施工、验收过程中未按照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南杨家桥村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9.原郴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欧永和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问题。经查,2009年至2015年,欧永和在分管郴州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基建工作中,对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工程量把关不严,导致该工程实际结算超出项目预算。此外,欧永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2月,欧永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10.郴州市临武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罗方彪,执法监察大队队长雷剑林履职不力问题。经查,2012年9月至2015年3月,临武县国土资源局对临武县某节能减排环保建材矿非法开采行为监管不力、查处不到位,导致该矿长期非法开采;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临武县国土资源局对临武县水东镇某大理岩采石场监管不力、处罚执行不到位,导致该采石场新增非法占用耕地5.04亩。对此,罗方彪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雷剑林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9月,罗方彪、雷剑林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郴州市苏仙区住房保障中心主任袁平凡在项目建设审核把关中走过场问题。经查,袁平凡作为郴州市某项目负责人,负责对项目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进行监督,2015年6月,在未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的资质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查的情况下,直接签字同意和加盖公章,致使不符合资质的郴州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超业务范围代理该项目工程招标和变更工程招标估算金额,造成了不良影响。2018年5月,袁平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郴州市桂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沙田监管所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经查,2018年3月,沙田监管所在落实上级部署安排的食品行业无证经营综合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未对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无证经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2018年7月17日,沙田镇某菜馆发生疑似食源性食物中毒事件,7月19日该菜馆因涉嫌无证非法经营被桂东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立案。7月20日,沙田监管所受理该菜馆提交的续办《食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时,不依法履行工作职责,违反办理流程给其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此,沙田监管所所长黄守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副所长池正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工作人员罗宏波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12月,黄守鹏、罗宏波受到政务警告处分,池正平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13.甘肃省财政厅农业二处原处长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拖沓问题。2017年7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4000万元用于支持甘肃省贫困革命老区扶贫开发,7月11日省财政厅收到通知。但金中等人作风慵懒、工作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抓落实、只当“二传手”;时任分管副厅长杨之春等领导干部政治意识薄弱,官僚作风严重,履行领导职责不到位,跟踪抓落实不够,直到12月6日省财政厅才完成专项资金分配工作,致使中央财政下达专项扶贫资金在省级财政滞留了146天。省财政厅党组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金中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并被免职;杨之春被免职并调离省财政厅;具体经办人农业二处主任科员杨雪受到降职处理,降为副主任科员;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四、在学风会风文风方面学风漂浮、应景交差的问题
14.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徐辛庄卫生院副院长张士歧照抄照搬、抄袭“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材料问题。2017年,张士歧时任徐辛庄卫生院党支部组织委员、卫生院副院长,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撰写相关学习材料过程中,照抄照搬网络文章。后该问题被通州区委巡察组在“四风”专项巡察中发现。张士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5.湘潭市岳塘区岳塘街道办事处组织委员徐超安排工作人员上网抄材料、应付检查问题。2018年3月,湘潭市委对岳塘街道进行巡察,要求提供2015年至2017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为应付检查,徐超立即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从网上临时拼凑、照抄照搬,其中201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除将一处文字修改为“美丽岳塘”外,其余文字全部照抄杭州市余杭区运河街道党工委2015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2016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中出现“认真学习研读《中共东营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等字样;2017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出现惠州市大亚湾经开区提出的“深入实施升级发展1523行动”等内容。徐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16.山西省忻州市煤炭工业局副调研员张强在理论学习中学风不正、弄虚作假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月,张强在参加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过程中,学风漂浮,未对所学内容作任何记录。之后,为应付检查,弄虚作假,安排下属单位工作人员代抄有关学习内容,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9月,张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7.广东省阳江阳春市春城街道多个党支部学风漂浮、记录造假问题。2017年10月,春城街道党群办、春江社区、东湖社区、金坪村、头堡村和垌尾村的党支部,在平时未按要求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情况下,为应付阳江市委巡察,伪造“三会一课”记录,随意从互联网上抄袭拼凑。2018年9月,阳春市纪委分别给予时任春城街道党群办党支部书记周干、春江社区党支部书记陈庆娟、东湖社区党支部书记李晶晶、金坪村党支部书记梁传学、头堡村党支部书记杨才富、垌尾村党支部书记林晓晖党内警告处分。
五、重点领域和专项工作方面落实“三大攻坚战”不力的问题
18.原湖南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斌等人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不力问题。2017年4月至5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先后四次向省政府交办邵阳市威凌金属有限公司严重环境污染问题信访件,省政府要求有关地方和单位立即整改、及时上报情况。省环保厅、邵阳市政府及环保局、洞口县政府及环保局等有关单位办件不力、把关不严,在明知威凌公司污染严重、无法整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情况下,仍由洞口县环保局出具基本整改到位的意见和证明,层层上报至省环保厅,并于2017年9月4日为该公司换发危废证。2017年12月11日,环保部华南督察局对威凌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发现该公司仍在生产,存在环境违法行为。时任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姚斌(分管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对此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姚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省环保厅、邵阳市政府及环保局、洞口县政府及环保局等25名相关责任人受到严肃处理。
19.株洲县副县长、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行国,株洲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曹铁祥等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保问题无动于衷、消极应付问题。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群众多次实名举报株洲松本药业公司无环保手续、超标污水直排等问题,株洲县环保局在没有详细核实的情况下,以“不属实”等结论回复群众。2018年5月25日,央广《中国之声》记者暗访发现松本药业非法排污问题,将此情况举报至株洲县环保局。5月31日,省环保厅现场交办刘行国、曹铁祥,要求株洲县立即依法查处松本药业废水直排湘江的违法行为,并将处理情况报省环保厅和《中国之声》记者。在上级部门多次催办下,株洲县仍无动于衷、消极应付,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刘行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曹铁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其他16名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处理。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深刻吸取教训,务必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从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长期任务摆在重要位置,严格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和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从看得见、抓得住的具体问题入手,认真对照检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风气立起来、树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