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开展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1月20日
二、巡察对象
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监察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巡察内容
主要围绕巡察对象在落实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落实整改任务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巡察。
四、巡察组信访受理方式
1.电子邮箱:dwxcb@hnu.edu.cn
2.来电受理
电话号码:0731-88821084(巡察组联系电话)
联系人:雷老师
需要面谈的请电话联系确定面谈时间和地点。
3.意见箱设置地点:一办公楼118办公室侧面楼梯口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师生实事求是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731-88823220)。
特此公告。
湖南大学党委第六轮巡察第一巡察组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