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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加强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防止“四风”反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2016年元旦、春节临近,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印发了《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2016年元旦春节风清气正的通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湖南省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活动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湖南省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弛而不息纠正“四风”,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廉洁教育,提高“廉节”意识

节日期间,人情往来密集,往往是“四风”问题的集中爆发期,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不正之风容易蔓延。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关于改进作风、厉行节约有关规定,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增强执行纪律作风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营造健康、祥和、廉洁的节日氛围。

二、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

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早打招呼、早提醒。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严以律己,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严明纪律要求,坚决正风肃纪

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要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做到“九个严禁”,即: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亲友、外出旅游;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全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人员要聚焦“四风”新形态,不断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监督责任。

四、畅通举报渠道,严格执纪问责

校纪委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教育部、湖南省委相关规定精神问题紧抓不放、严格执纪问责。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各界及新闻媒体的举报,形成监督合力,对隐身变异的“四风”问题从严处理,对顶风违纪行为,坚决严查快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大问责力度。举报电话:88822907,举报邮箱:jjjc@hnu.edu.cn

中共湖南大学纪委检查委员会

2015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