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接受公款宴请
2018年2月6日,株洲市政府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曹跃良和党组成员、副主任刘海英接受市仲裁委员会公款支付的宴请,并收受高档香烟一包和现金2000元。2月9日,二人参加该单位的用餐,并收受过年物资。2018年4月,市纪委给予曹跃良、刘海英党内警告处分。
收受红包礼金
2009年至2010年,肖和平在任株洲市石峰区安监局局长期间,收受株洲市烟花爆竹公司送的红包礼金共计0.2万元;2012年至2015年,其在云龙示范区负责烟花爆竹打非期间,共收受株洲市烟花爆竹公司送的红包礼金0.7万元。2008年至2009年,肖和平与他人共同参与并以加班费的名义分得株洲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所送的工作经费13.85万元。2017年10月,芦淞区检察院以涉嫌单位受贿罪决定对石峰区安监局不起诉。2017年12月,石峰区纪委给予肖和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