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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    点击数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中秋、国庆节假日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事项强调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充分利用学习宣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际,认真抓好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节假日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组织学习中央纪委近期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新闻通报,早提醒、早打招呼,重申纪律规定,严明规矩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四风”。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责任担当,以上率下,既要严于律己,又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各种歪风邪气。

二、重申纪律要求。全校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严于律己,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相关规定,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三、从严执纪问责。各二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监督,加强对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违规聚会宴请和其它隐性变异“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节日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重要舆情,要迅速组织核查处置应对,并将相关情况上报学校纪委。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履行执纪问责职责,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决不姑息。坚持“一案双查”,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并对“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点名道姓公开曝光。

纪委监察处投诉举报方式:“湖大风纪”网,“湖南大学纪委”微信公众号,举报电话:88822907,举报邮箱:jjjc229@hnu.edu.cn

                                              中共湖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