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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党的纪律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21    |    点击数量: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121教育部党组召开的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视频会精神,根据校党委统一部署安排,学校拟在本月组织开展一次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纪律教育活动,唤醒和提升党员的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增强党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切实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时间安排

2015124-12月30

三、专题教育活动对象

全体党员(包括学生党员)

四、学习资料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三项重要党内法规学习资料已购发到全体党员(学生已发至党支部),教职工党员人手一册。其它辅导学习资料请各单位自行购买。

四、学习形式

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案例讨论与交流学习心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可以以专题组织生活会、中心组学习等方式进行。集中学习要做好学习、讨论记录,以利备查。

五、活动要求

党章是全党的统一宗旨和行为规范,规定了党员的义务、权利和党的纪律等。《准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标准。《条例》突出党纪特色,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各级党组织、各单位要站在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认真组织好这次党的纪律教育专题活动,广大学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逐条研读,把握主要内容、精神实质和具体要求,纪律教育活动要做到人人参与,全员覆盖,不留盲区。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要加强对三项党内重要法规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纪律教育专题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党章》和《准则》《条例》,围绕严以用权查找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要结合年底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专题交流汇报《准则》《条例》的学习贯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纪检干事于1230日前,将开展纪律教育活动总结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校纪委监察处。

中共湖南大学委员会

20151221